各市县地震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中共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深化职称评审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震党发〔2018〕111号)和广东省地震局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局2018年度地震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地震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将继续按照《中国地震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管理办法》(中震人发〔2015〕4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任职时间可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职称外语水平今年不作硬性要求。
三、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相关要求按中国地震局有关规定执行(另行通知)。
四、破格申报地震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填写《2018年破格申报副高人员情况审查表》,经所在单位初步审核后报人事部门和科技部门审批同意,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
五、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或涉及重要案件尚未结案以及在近3年有关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六、申报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必须对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副高级一式2份,中级一式1 份,均为原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综合评审表》副高级一式25份,中级一式15份,其中1份为原件。
(三)学历证、学位证、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复印件各1份(需验证原件)。已取得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合格证的也可以附上。
(四)业绩材料。按照评审条件(中震人发〔2015〕45号)要求,提交任现职以来的项目任务、科研(技)工作、科研(技)成果及成果效益等证明材料1份(学术论文等材料需在报名截止日前正式刊印)。
(五)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资格证用)。
(六)《送评材料目录》1份,贴在材料袋封面上。
(七)市县地震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需出具市县职改办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评审书。
以上材料必须装订成册;如果所附材料(例如技术报告等)无法装订,可单独附上,并在封面写明材料名称及数量。材料中有关复印件必须经所在单位审核认可并签名盖章。
(八)有关文件及表格从海南省地震局网站http://www.haindzj.gov.cn)通知公告”一栏下载。
七、评审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提交评审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可靠、字迹清楚,符合资格条件规定。
(二)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包括所在部门推荐意见、单位推荐意见等)应对申请人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以及填报材料真实可靠性提出准确的评价意见(100-150字)。
(三)对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论文、著作、译著等,必须如实地注明本人的排名及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等。
(四)呈报单位(委托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情况》栏应如实填写,并签署审核人的姓名和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五)对表格填写不符合规范要求、必填栏目空白或填报的材料不真实的,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和呈送的,不予受理。
(六)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需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海南省地震局工作人员的申报材料由局人事教育处负责公示;各市县地震局工作人员的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公示,并出具公示证明材料。
八、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2018年12月31日(中级)、
2018年12月19日(副高),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丽 焦晨
电 话:0898-65343052
邮 编:570203
地 址:海口市美苑路49号海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省地震局2018年度职称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左侧一列用胶水粘).doc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综合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可用订书钉).doc
6. 中国地震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管理办法(中震人发[2015]45号).docx
海南省地震局
2018年12月13日
主办单位:海南省地震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苑路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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