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度海南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司统一部署和《海南省地震局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要求,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坚持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其中海南地震台3人,海南省震灾风险防治中心2人,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被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志愿投身防震减灾事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考试报名,含2022年、2023年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如果已被聘用但考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无法提供相应证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7.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中国地震局有关事业单位招聘回避规定,海南省地震局不再招收本单位处级以上干部近亲属。地震系统其他单位处级以上干部近亲属应聘海南省地震局事业单位的,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书面向应聘单位人事部门说明情况;
7.失信被执行人;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中国地震局网站、海南省地震局网站发布,本次招聘工作后续相关公告将在海南省地震局网站发布,考生应及时关注。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本次考试笔试地点设在海口市、北京市,面试地点设在海口市。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上午9:00至2024年3月15日中午12:00。(15天,周末及节假日正常报名)
3.报名链接: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127
4.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包括提交报名表及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以下1至9项,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①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
② 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③ 《海南省地震局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下载完整填写并由本人签名贴照片后上传图片);
④ 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准予毕业证明;
⑤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毕业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 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见附件3);
⑦ 完整填写《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下载附件4填写并本人签名上传图片);
⑧ 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5);
⑨ 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2024年3月15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3月15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4年3月15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3月15日17时准时关闭。
5.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岗位进行报名。本次公开招聘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须一致。
(3)以上材料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上传至报名系统,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等,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条件应聘该岗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时间截止后,应聘人员未达到1:3 比例的,可通知报考人调整报考岗位,调整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报局党组研究决定后,可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在海南省地震局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人事教育处全程参与,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单和打印准考证相关事项将在海南省地震局网站上公布。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包括政治理论综合、防震减灾知识、通识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等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海南省地震局门户网站公布。
2.按照中国地震局有关事业单位进人规定,博士研究生可免笔试(但需在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不安排笔试,需进行面试确认),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不占用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考生的比例和名额。
3.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入围参加面试人员,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4.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拟入围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报考人员信息填报不实、不全或者材料提供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有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5.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视情况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海南省地震局门户网站公布。
6.经面试确认后进入面试人数仍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和体检有关事项在海南省地震局门户网站公布。
7.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体检或递补人选确定,其名次排列按以下方法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须进行加试笔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
1.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责。
3.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海南省地震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4.递补: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视情况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5.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参加该岗位面试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1.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海南省地震局党组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海南省地震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2.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人事教育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年第35号)的各项纪律规定,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人事教育处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海南省地震局党组研究后在海南省地震局网站上公告。
七、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0898--65343052(海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0898--66755323、66755313
综合政策咨询电话:
0898--65343052(海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监督电话:
0898--65233738(海南省地震局纪检室)
(咨询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附件:
3. 同意报考证明
5. 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海南省地震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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