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
为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监管,规范市场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现将组织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初次信用登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登记注册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
二、登记时间
3月25日-4月4日。
三、登记方式
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需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息承诺表》(附表1)及信用信息佐证材料(参照附表1和2)以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的形式报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美苑路13号。
四、登记内容
包括单位基本信息、主要技术从业人员信息、近五年承揽的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情况等基础信息,以及行为良好信息和失信行为信息等。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逾期未报的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信用登记。
(三)我局将依据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信用登记过后,新注册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及时开展信用登记工作。
如有疑问,请与栗明联系,联系电话:65369236,电子邮箱:hndzj9236@126.com。
特此公告。
海南省地震局
2025年3月25日
主办单位:海南省地震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苑路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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