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减灾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是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提升海南省地震风险防范能力,为海南省社会经济安全发展和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地震安全保障具有重大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十四五”国家防震减灾规划》和《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海南省实际,编制《海南省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
一、发展环境
(一)“十三五”期间发展现状
在海南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海南防震减灾事业稳步发展。“十三五”期间,海南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原则,紧紧抓住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历史机遇,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实施《海南省“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全面提升海南省防震减灾能力,基本实现了“十三五”规划预期目标。
地震监测预测能力不断提升。全省地震监测能力达到岛陆1.5级和海南岛周边海域4.0级以上地震,基本具备琼北火山监测能力。实现海南岛陆地震2分钟内自动速报,12分钟内正式速报。建立严谨的预测预报工作机制,构建周、月、年度、加密和专题会商的震情会商工作机制,规范异常落实和震情跟踪分析工作,建立基于地球物理场观测基础和震例总结之上的长、中、短、临渐进式预测预报工作体系。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海南子项目正在加快建设,2021年建成后将实现10分钟内产出区域地震烈度速报信息、30分钟内产出地震灾情快速评估结果,初步形成海南岛陆地震预警服务能力。
地震灾害防御能力稳步增长。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和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防震减灾工作事项互联网监管,建立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事中事后监管。省、市县形成地震、住建、交通、工信和水务等多部门联合共管的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检查机制;检查督促石化、热电、交通、水利、超高建筑等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和震后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及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落实抗震设防要求,推进隔震减震、装配式建筑等新技术新材料应用,全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逐步提高。开展地震基础探测和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科学合理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开展海南省主要地震活动断层调查与探察,进一步探查马袅—铺前、长流—仙沟、海口—云龙和铺前—清澜、海秀断裂等断层及其分支断层的地表位置,编制活动断层分布图,建立海口市活断层基础数据库和地理信息系统,为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重大工程选址及防震减灾提供科学依据,发挥地震工作的基础性、先行性作用。开展海口市江东新区地震活断层精细探测、场地适宜性评价及抗震与减隔震技术适应性论证等研究,为海口江东新区建设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地震安全服务。
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有效推进。按照建设海南自贸港服务型政府要求,立足政府、社会和公众对地震安全保障服务需求,构建与自贸港相适应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业务体系。一是积极推出非天然地震监测、地震信息报送、地震咨询等10个第一批服务事项清单,积极探索公共服务有效途径;二是围绕自贸港建设,拓宽延伸公共服务,推动海口市江东新区地震安全调查,盘活土地1.5万余亩;三是充分利用专业资源,积极为政府、单位、法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地震信息、防震咨询、演练、培训等公共服务;四是通过技术指导、政府购买服务等,利用社会力量开展防灾减灾科教服务,海口地质火山科普馆参观人数达120万人次;海南防灾减灾实训基地每年15万人次参加防灾减灾科普实训;五是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综合减灾示范试点建设,营造了全社会关注防震减灾的浓厚氛围,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明显增强。实施全民防震减灾素质提升工程,全省共建成10个防震减灾科普活动室,覆盖8所学校及2个社区;建成国家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1个,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1个;创建21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6个国家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和44个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10所国家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79所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科普阵地建设成效显著;六是海口、澄迈等16个市县按照国家规范建设了地震避难场所,琼中等3个市县把地震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当地城镇建设规划统一建设;七是初步建立起地震救灾物资储备系统。省民政、财政、应急、卫生等部门和市县政府建立了应急物资储备库和相应机制。
地震应急响应能力显著提升。一是理顺了“防”与“救”的关系,完善了抗震救灾指挥部和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了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海南地震应急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了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和预案检查制度,备案率达到99%。三是建立了全省地震应急响应指挥和中南五省(区)地震应急联动机制,建成了省防震减灾指挥中心和省、市县及洋浦地震应急指挥管理技术系统,实现了省地震应急指挥中心与全省19个市县政府以及省应急管理厅、武警海南省总队、消防及中南五省区政府等之间的电信、网络、卫星和短波手段互联互通,增强了全省地震应急救援指挥能力。四是初步建立了地震专业救援为主,医疗、安监等应急救助为辅,社会应急救助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和训练、演练及协调调动机制。全省成立21支省、市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全省专业地震救援队队员1346人,全省投入6000多万购置救援装备,强化了救援队的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培训、训练和演练,形成专业救援力量,有效提升了我省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能力。五是建立了全省震情灾情反馈系统,提升了地震灾情速报能力。
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加强。“十三五”期间,我局人才队伍建设有了较大发展。在职人员中,研究生学历24人,本科学历89人,专科学历18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6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40人。中级以上职称人数、本科以上科技人才和学术论文增长较快。组建2个局科技创新团队和1个联合科技创新团队,不断推进海南地震灾害风险防治、海南岛陆地壳深部反演与地震机理以及地震舆情监测的实用化工作。地震科技合作持续扩大,与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地球物理研究所、海南省气象局、省地质局、中科院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签订了合作协议。完成中国地震局下达“三结合”课题 6 项,星火计划 1 项,海南省科协青年科技英才创新项目 1项,我局资助课题 62 项。发表科技论文 60多篇,其中,科技核心期刊论文10多篇。
(二)存在问题
尽管海南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已取得长足的进步,但对标国家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要求、海南自贸港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公共安全的现实需求,还存在明显的短板和弱项。
地震监测预测预警有待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布局不够合理,海南及其海域地震监测能力严重不足。地震、火山监测站网仪器设备老化严重、标准化规范化不足、智能化程度不高,后期运维难度加剧;地球物理台站依然偏少、布局不合理;地震预警能力尚未形成。
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基础能力不强。全省地震灾害风险隐患底数不清,地震基础探察工作缺乏整体性,城市活动断层探测、震害预测等基础工作开展不全面,对城市建设、重大工程设施建设起到关键作用的基础探测、基础资料、基础数据不足,尚未形成系统化的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管理平台。城乡抗震设防能力不足,“城市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的状况尚未彻底改变,部分农居和城市老旧建筑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地震应急响应与公共服务能力不足。“全灾种、大应急”框架体系下地震应急响应体系有待完善,技术支撑系统缺乏,城市应急避险能力弱,社会公众地震应急意识不强,重救灾轻减灾的思想普遍存在。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制度和机制不健全,服务领域狭窄,服务产品少,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业务支撑和服务系统不够完善,没有建立全省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综合平台。
(三)面临形势
海南岛位于欧亚板块、印澳板块和菲律宾板块的交汇区域附近,大地构造位置独特,受板块相互作用、弧后盆地的多期扩张活动影响,海南岛及邻区地质构造复杂,区域地壳构造、地震和火山活动强烈。海南省全岛处于抗震设防区,9个市县处于Ⅶ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区,其中海口市地震烈度高达0.30g,是全国抗震设防要求最高的省会城市之一。海南岛及近海历史上发生有记载的5级以上地震41次,6级以上地震26次,7级以上地震1次。1605年琼州7½级大地震,造成72个村庄沉陷海底,死亡3300余人,为华南地区有记载的死亡人数最多、破坏最惨重的一次大震灾。自1969年以来,海南岛南部及邻近海域中强地震活跃,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海南岛北部地区还是我国新生代以来火山活动最强烈、最频繁,以及持续时间最长的地区之一。据统计,自新生代以来,海南岛北部火山区共有10期59回次的火山喷发活动,其中海口马鞍岭—雷虎岭火山群是全新世以来有过多次喷发活动的休眠火山,属典型的具潜在喷发危险的城市火山。特别琼北地区历史上曾发生多次强震,是我国华南沿海主要的强震活动区之一。海南省存在较高的地震、火山灾害风险,灾害风险隐患与安全生产隐患交织叠加,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和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
“十四五”期间,是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开局时期,是保证海南自贸港第一阶段顺利建成的关键时段。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大地震潜在震源区人口、财富高度聚集,地震灾害风险越来越大,灾害影响将更加广泛。经济社会发展存在安全隐患,人民对包括地震安全在内的美好生活需求更加迫切,因此,提高防大震救大灾能力,做好防范化解重大地震灾害风险的准备,进一步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海南自贸港建设保驾护航,是本规划面临的严峻形势和重要目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和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推进海南社会经济发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夯实地震监测、增强预报预警能力为基础,以摸清风险底数、加强抗震设防为关键,以保障应急响应、强化公共服务为导向,以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地震科技为动力,大力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推进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地震安全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坚持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理念,科学认识把握省情震情,强化地震灾害风险管理,科学认识和把握地震灾害发生规律,坚持关口前移,主动防御,筑牢震灾预防之“基”,全面提升地震灾害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风险和损失。
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推进防震减灾体制机制改革,努力破解影响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不平衡和不充分的问题,激发事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推动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立足全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需求,统筹城乡防震减灾协调发展。强化风险防控,夯实基础工作,逐步补齐短板。加强省市县联动和横向协调,推进城乡、区域之间及业务体系的协调发展。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全省城乡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基本形成符合海南自贸港防震减灾需求的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地震基本业务体系、科技创新体系、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框架,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不断提高,地震灾害对受灾群众和经济社会的影响明显减轻,地震服务和业务的信息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地震科技发展取得新的进步,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更加适应地震安全需求,为建设海南自贸港提供地震安全保障服务。
进一步提升地震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成覆盖我省陆地及海域的多学科、多手段的综合观测系统,全面提升地球物理基本场监测能力;建立地震烈度速报、预警发布机制和专业服务平台,显著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海南岛陆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0级,海口全新世火山区地震监测能力达到0.5级,海南岛近海海域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5级,主要岛屿邻近海域地震监测能力达到3.0级。实现震后1分钟内发布地震参数自动速报信息,发生3级以上地震后30分钟内产出震后趋势意见。实现破坏性地震发生后10秒内发出地震预警信息。形成1.0级以上的非天然地震监测和识别能力。继续推进台站标准化建设。完善地震预测会商制度,逐步应用地震数值预测方法。
进一步夯实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基础。构建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业务框架,推进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摸清地震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建立地震灾害隐患调查数据库,编制地震灾害隐患分布图。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察、地震构造调查与资料收集、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编制全省1:25万地震构造图、地震危险图、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图等。城乡抗震能力得到提升,地震灾害风险明显降低,地震造成的损失持续降低,地震对重要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影响显著减轻。
进一步规范防震减灾治理体系。构建与海南自贸港建设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和规划体系,提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政府、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地震应急响应工作科学高效,震后20分钟内提供快速评估结果,震后30分钟内提供地震趋势快速研判意见,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完成率100%。
进一步提高地震科技支撑能力。加强与院所、高校和其他单位的科技交流合作。利用科技创新团队,围绕国家地震科技创新工作,结合本省实际,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各领域的科技创新实践。建立一支具有创新活力的地震科技队伍,地震科技支撑业务的水平达到全国地震系统中等以上。
“十四五”规划主要量化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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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指标内容 |
预期值 |
地震 监测 预报 预警 |
地震监测能力 |
海南岛陆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0级,海口全新世火山区地震监测能力达到0.5级,海南岛近海海域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5级,主要岛屿邻近海域地震监测能力3.0级 |
地震基本参数速报 |
实现监测能力内地震后1分钟内发布地震参数自动速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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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烈度速报 |
海南岛陆及近海3级以上地震5分钟内产出地震烈度初报,10分钟内产出地震烈度速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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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预警信息 |
实现破坏性地震震后10秒内发布地震预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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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预警公众覆盖率 |
重点地区不低于80% 其他地区不低于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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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天然地震监测能力 |
形成1.0级以上非天然地震监测能力,15分钟内完成识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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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预报能力 |
地震预测会商规范化,实现3级以上地震震后30分钟内产出震后趋势快速研判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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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 灾害 风险 防治 |
地震活动断层探查 |
开展琼北地区马袅—铺前、长流—仙沟等主要地震活动断层探察 |
地震风险调查与隐患排查 |
建立地震灾害隐患调查数据库,编制地震灾害隐患分布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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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地震危险及区划图 |
编制省级1:25万地震构造图、地震危险图、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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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 应急 响应 能力 |
地震应急响应保障水平 |
震后20分钟内提供快速评估结果 |
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完成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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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震 减灾 公共 服务 |
行业服务满意度 |
85分 |
公共服务满意度 |
8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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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防震减灾素质提升 |
20% |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地震监测预测预警能力
优化测震观测和地球物理观测站网,推进岛礁地震观测,形成现代化综合地震监测体系。实施地震预警工程,实现地震预警服务社会能力;提升非天然地震事件的监测能力。优化地震长中短临和震后趋势预测业务,探索地震数值概率预测技术在我省的应用,完善震情会商机制,定期开展地震预测效能评估。
(二)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
以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治理为链条,夯实地震活动断层探察、灾害隐患调查、灾害隐患监测以及灾害风险预警、评估、区划等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基础业务。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察和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实施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建设地震灾害风险数据库。开展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基础工作,组织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依法加强对重点园区等区域、重大建设项目的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工程,推广应用减隔震技术,大力推进韧性城乡试点建设。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事中事后监管。
(三)增强防震减灾科技支撑
围绕国家地震科技创新工程,开展海南岛陆地壳深部反演与地震机理科学研究;开展数字地震预报应用研究;开展海南地震灾害情景构建和风险防治技术攻关。积极推进防震减灾科研成果的应用。加强与气象、海洋、院校、军队研究机构,以及华南沿海各省地震部门合作交流,联合开展地震监测科技创新研究,积极参与国内外防震减灾事务。
(四)强化防震减灾信息化支撑
利用国家应急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资源,不断完善地震信息化运行和地震应急救援信息保障。整合海南省测震、地球物理、探测、震害防御、地震应急等数据,构建适配灵活、模块标准、流程规范、处理智能、融合共享的多源异构数据资源平台,充分发挥地震数据作为重要的基础资源和战略资源的价值,持续推进云计算、大数据技术与防震减灾工作的深度融合,增强深化改革驱动力,促进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推动服务智慧化、普惠化,全面提升防震减灾工作整体效率和水平,面向各级政府部门及地震行业用户提供科学、准确、及时、高效、安全的地震综合大数据服务产品和辅助决策支持。
(五)强化防震减灾公共服务
推进省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明确工作思路、目标、任务,落实保障措施。结合海南省实际,明确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清单;陆续向社会公布并提供公共服务项目;借助海南地震大数据基础平台,构建海南省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加强地震预警公共服务;建立公共服务评估评价机制,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和评估。
(六)强化防震减灾科普宣传
加强科普作品创作,打造系列科普精品,产出适应不同对象、具有海南特色科普作品。强化科普阵地建设,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纳入地方综合科普场馆体系。充分发挥防震减灾数字科普馆、地震台站等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创新科普传播方式,从单一平面媒体,向多媒体融合发展转变。弘扬防震减灾文化,联合应急气象等部门推进全国减灾综合示范社区建设,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六进”,做好“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海南省科技活动月”等时段科普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大力提升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及自救互救应急避险技能。
(七)强化防震减灾社会治理
完善地方防震减灾法规体系。适时修订《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建立健全我省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地震应急响应等方面的配套规章制度;健全防震减灾社会治理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完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等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可能对地震观测造成影响的各类建设事先征求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意见的制度,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制度和机制。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执法与监督队伍。
四、重点项目
(一)地震监测预警站网现代化提升工程。
优化全省测震和地球物理站网监测布局,补齐监测短板,进一步提升全省地震监测能力;对标国内外现代化地震观测站网,完成海南地震监测站网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台站视频感知平台和可视化智能运维系统,实现集约化智能化观测;对标中国地震局台站标准化设计规范,完成现有站网标准化改造。实现观测向高精度、高时空分辨率、立体化综合地震监测体系发展,与海南自贸港建设同步提升地震监测预警能力,提供地震安全服务。
地震监测预警站网现代化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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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监测站网布局优化 |
将已建的24个测震(含火山监测)台(站)和13个地球物理台(站)进行智能化升级和标准化改造,新建34个测震、11个地磁、7个地热和2个形变台(站),构建布局科学合理、分布相对均匀和各具学科特色的数字化、智能化测震(预警)、电磁、流体和形变监测台网。建设3个次声波观测台阵。 |
地震监测站网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 |
新建1个台站视频感知平台、1个可视化智能运维系统、1个地震预警与烈度速报灾备中心和1个防震减灾数据公共服务平台。 |
空间对地观测一体化建设 |
利用海南岛陆的位置优势并面向海南及其海域,通过积极推进电磁重力卫星、航空地磁测量以及航海地磁测量在地震监测领域中的应用,与地面地磁观测相结合,更加有效捕捉目标区域的地震地磁、重力和热红外等异常信息。 |
三沙地震 及海啸预警台网建设 |
建成7个岛礁地震综合观测台和1个台网中心,开展测震、强震、重力、地磁、形变、次声波等观测和数据处理,为地震预警、海啸预警、地震灾害防御、海域资源勘探、地球科学研究和国防安全提供基础支撑。 |
(二)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工程。
针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经济战略地位及可能面临的地震灾害风险,开展海南主要活动断层探察,收集整理已有活动断层鉴定、探测、填图和城市活动断层探察及地震危险性评价、海域地质与地球物理探测等成果的数据资料,编制海南1:25万地震构造图和地震危险图;基于住建等其他行业部门承灾体调查数据,完成分级地震灾害重点隐患调查评估数据库,综合评估房屋建筑和市政公共设施的地震灾害隐患等级,编制海南省级评估结果报告及地震灾害隐患分布图;完成文昌市70万平方米房屋抽样详查,编制1:25万地震灾害风险图地震区划图;加强抗震设防基础能力,推进自贸港韧性城乡地震安全琼北试验区建设。
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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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害 致灾调查与评估 |
开展海南主要断层探察,初步查明海南地震活动断层分布、活动特征,服务于海南经济发展规划和地震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收集整理已有活动断层鉴定、探测、填图和城市活动断层探察及地震危险性评价、海域地质与地球物理探测等成果的数据资料,开展全省地震构造调查和资料收集,编制省级1:25万地震构造图和1:25万地震危险图。 |
地震灾害 重点隐患评估 |
基于省、市、县级行政区级住建等行业部门承灾体调查数据,抽取关键数据,完成各级地震灾害重点隐患调查评估数据入库。针对人员密集型场所和地震后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的功能特点,基于住建部门房屋普查工作获得的抗震设防情况、建筑结构设计、施工、改造情况,以及场地地震危险性条件、使用情况、现存病害等,综合评估其地震灾害隐患等级。对影响社会运行的隐患进行评估,综合评估各类系统工程的地震灾害隐患等级。 |
地震灾害风险 评估与区划 |
针对文昌市的住宅房屋和其他行业用房,按照最低70万平方米抽样要求开展房屋建筑信息抽样详查,形成房屋详查数据库。基于中国地震局建立的分区分类建筑结构、生命线工程地震易损性数据库,与房屋建筑破坏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人员死亡数量为指标的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结果,编制省级 1:25 万地震灾害风险图。基于地震危险性、地震灾害综合风险评估结果,依据地震灾害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综合确定不同区域的地震灾害风险水平,以公里网格为基本单元,编制省 1:25 万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图。 |
推进韧性城乡 试点建设 |
开展海澄文定地区地震活动断层鉴定和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实施琼州海峡海域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开展琼东北地区浅层三维结构探测和深反射折射探测;开展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建设海口建成区地震灾害风险情景系统构建;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推广减隔震技术应用;实施房屋建筑和构筑物抗震加固工程;全面推进抗震农居建设。 |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研究细化任务措施,明确时间进度,统筹推进海南省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实施工作。充分发挥防震减灾相关部门和行业各单位的积极性和各级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各相关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勇于担当,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确保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二)健全投入保障
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建立相适应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加强与发改、财政部门的沟通,筹划实施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影响的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夯实防震减灾发展基础,促进防震减灾“十四五”期间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强化人才培养
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机制;注重人才队伍的可持续发展;鼓励人才队伍开放发展。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管理机制,畅通人才交流、合作渠道,不断激发人才活力。不断营造人尽其才的人才发展氛围,为人才发挥作用、施展才华提供良好平台,形成尊重人才、鼓励人才的良好环境,不断推动人才队伍发展,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四)加强跟踪评估
建立健全检查评估制度,与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评价相结合,建立和完善“十四五”规划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加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开展规划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的问题,促进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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